西班牙税务常识(三)(2013)_西班牙生活_海外生活见闻_驿动之星
西班牙税务常识(三)
上次我们讲到IVA,还提到一些零售业不做IVA申报,而是通过特殊的制度recargo deequivalencia缴纳增值税。这里我们就此做个简介。
什么是recargo deequivalencia?
按照西班牙税务法,所有的企业都应当缴纳IVA。IVA的具体缴纳,有不同的制度。一般的(regimengeneral),特殊的(regimenespecial).而这特殊的制度里,就包括有recargo deequivalencia (当量)。适用于那些个体(自然人)或个体组成的合资(非公司)形式(comunidadde bienes)或民营公司(sociedadcivil)从事的零售业。公司(法人)不可采用。
税务局就那些行业可以用modulo(包税)的办法纳税,作出了规定,由业主自己决定是否采用。有一些生意是不可以采用的。那些做包税的零售业商家,和那些销售产品的80%以上直接给消费者的产业,在IVA的缴纳上,必须采纳recargo deequivalencia的制度。
什么是recargo deequivalencia呢?是税务局所规定的,尽量简化IVA缴纳的一种做法。如何做呢?这个额外加量是由供货商负责,他向他的买主,即零售商收取,然后由他将收来的这部分钱交到税务局。这样,零售商就不必再做IVA的账,也不用交IVA了。比如食品店老板,在进货时,买到的饮料或牛奶,他的供货商除了收他10%或4%的IVA外,还要加收1.4%或0.5%的税收,然后由他,把这部分钱交到税务局。
供货商或批发商在给零售商的发票中,除了相应的IVA外,还要增加一个百分比,即recargo,而且在发票上要分别标明。此时,他的买主,即零售商在销售产品时收取了最后消费者的IVA后,不必再上交税务局了。
Recargo de equivalencia是根据不同IVA的产品,有不同的比例的:
凡是要交21%IVA的产品的,另交5.2%
凡是要交10% VA的,另交1.4%
凡是要交4%IVA的,另交0.5%
举个例子:
一个百元店老板去大仓库进了1000欧元的货。仓库老板开出的发票应当是:
Base imponible (基数) 1000€
IVA (21%) 210€
Recargo(5.2%) 52€
Total 1262€
仓库老板在做公司季度税时,就要把收到的 210+52的这部分IVA申报进去,作为收入的IVA。
买主,即零售商在买来了货加价出售时,比如定价基数为1300欧元,
卖价 1300€
IVA 273€
零售价 1573€
这里零售商一方面,在1300和1000之间获得了毛利300欧元外,还可以将273欧元的IVA留下来,不必上交。因为他已经通过供货商上交了他要交的部分IVA。
但是我们的侨胞一般都不会把基数和IVA分开来算的,而通常是IVAincluido。标价是含IVA的。虽然你愿意这么做,但从法律上讲是两部分钱。要是你卖出价IVAincluido是1300,那你的销售价基数应当是1074.38€,225.62€是IVA。由于你不用交IVA,这部分钱也是你的收入。
作为采用recargo deequivalencia 的个体商人,要做到:
1)通知你的供货商,自己属于这类纳税法的,如果要直接进口货物(比如百元店老板要从中国进货),要告诉提关代理,以便他们履行收取recargo的责任。到大仓库进货时,也要告诉批发商,批发商有义务收取加量部分。
百元店老板从大仓库开出的发票中可以看到,除了有21%的IVA外,还有502%的加量。这部分就是批发商代国家收的recargo。如果零售商没有告诉批发商,后者没有收这部分钱,发票上则没有反映出来,税务局一旦查到,就是零售商逃税的证据。(包税企业也需要保存进货发票)。
2)如果你的客户来买东西,要发票,你必须出具正规发票(即把基数和IVA分开表明)。就像前面举的例子一样,如果你卖出去是1300€,你就要把它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baseimponible(基数) ,另一部分是IVA.
如何从售价计算基数和IVA?
比如你的标价是1300,因为这个金额里已经包括了21%的IVA,所以,基数就是1300除以(1+0.21),税前价应为1074.38,而IVA,就是1300-1074.38,或者是1074.38X21%,得数是225.62€.
3)如果你只是零售,不必准备IVA登记本。
4)如果你只是零售,你就不需要每个季度做IVA的申报。也就可以把销售中收到的IVA部分留下来了,这是合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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