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8日西班牙购房移民新法出台(2013)_西班牙移民_移民政策解读_驿动之星
2013年9月28日西班牙购房移民新法14/2013出台
2013年9月28日,新法14/2013法案正式出台,国王胡安卡洛斯宣布,
经驿动之星整理,值得关注的是以下10点:
1.凡购买50万欧元或50万欧元以上的不动产,可获得西班牙居留权,没有地产类的限制,可以购买多套房产、门市、土地均可,不动产可以自住或出租。
2.主申请人要求:18周岁以上、无犯罪记录、非欧盟国籍、无欧盟驱逐令、并且购买2年期私人医疗保险。
3.附属申请人:主申请人配偶及18周岁以下子女;18周岁以上有精神障碍的子女也可作为附属申请人。
4.投资人持西班牙居留权不可工作,但可经商。
5.申请文件:需要出具所购房产地契以及所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
6.居留签证的形式:西班牙居留签证并非贴签签证,而是采用独立卡片的形式,因此不会受护照到期的影响。
7.更换居留:西班牙居留身份的周期为每2年一次,既“2+2+2……”,居留延签要求每两年登陆一次即可,即不要求停留时间;获得居留满5年后即可申请永居权。永居人员每5年延期一次。永居延期:到期前一个月申请或到期后3个月内,如逾期要支付相应数量的罚款;3个月后不可以延期。
8.申请国籍:在第10年时可以申请国籍;申请国籍不少的政策要求是从递交申请时向前推5年,5年内至少每年在西班牙生活于183天。
9.现在递交申请,由西班牙警署审核,七天内如若没有接到通知,视为通过,即审理周期为7天,所获得签证为90天,在签证有效期内要抵达西班牙,到达后30天内,要去警察局办理居留卡。
10.所购买房产在50万欧元以内,不允许贷款,必须全额付款。50万以上可以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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