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投资注意事项_塞浦路斯移民_移民政策解读_驿动之星
投资塞浦路斯你必须知道这些事
塞浦路斯岛是地中海第三大岛屿,也是地中海地区最热门的旅游目的地之一。塞浦路斯地区经济发达、人类发展指数(HDI)和生活质量都较高。
作为成熟的金融中心,塞浦路斯是欧盟进出口投资的重要门户。这进一步促进了塞浦路斯与中欧、东欧、俄罗斯、印度和中国之间的传统联系。统一的欧盟资本市场、“单一欧盟护照”、多元化的投资方式以及优惠的税收政策成为了塞浦路斯吸引外资的强有力优势。
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2015-2016年全球竞争力报告》显示,塞浦路斯在全球最具竞争力的140个国家和地区排名中排第65位。塞浦路斯在世界银行2016年发布的“全球商业便利指数”中排名第47位。
目前,在塞浦路斯注册的中资企业数量不多。而塞浦路斯发达的服务业与中国相比具有相对较大的优势,关键是它绝佳的地理位置和欧盟成员国的身份可以成为中资企业进入欧洲的跳板和辐射中东、北非国际市场的支点。
《华闻周刊》在此综合整理了一份塞浦路斯投资指南。
近年来经济表现强劲
今年9月,标准普尔将塞浦路斯主权信用评级维持在“BB+”,但将评级展望调至“正面”。得益于投资、就业和服务出口的增长,塞经济将在2017年至2020年保持年均3%的增长。
同时,欧盟委员会11月9日发布的秋季经济展望报告预计,塞浦路斯GDP2017年将增长3.5%,明后两年将持续表现强劲。
塞浦路斯统计局2017年10月发布公告,2016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修正为3.0%,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今年4月公布的报告数据为2.8%。
与此同时,该机构还预测了2017年塞浦路斯经济增速为3.4%,2018年则将放缓至2.6%,该报告还预测塞浦路斯2017年和2018年通胀率将分别为0.8%和0.7%。
一个月前,塞浦路斯财政部公布了一份与此较为接近的预测。报告预测塞浦路斯2017年经济增长为3.6%,2018年将会是3%。
有报道指出,内需是塞浦路斯经济增长的主要拉动因素。因失业率的进一步降低以及通胀温和,塞浦路斯经济2017年将实现3.5%的增长;明后两年经济增速虽然会放缓,但将持续表现强劲。
塞浦路斯投资促进局(The Cyprus Investment Promotion Agency)2017年年中发布了《外资企业满意度》调查报告(Satisfaction Survey among foreign companies with a physical presence in Cyprus)。根据该报告,绝大多数投资者对塞浦路斯整体环境表示认可,有90%的受访者表示不会变更现有企业运营所在地,这一数字较去年同期上涨11个百分点。有45%的受访者表示,塞投资环境比预期更好,这一数字较2015年增长16个百分点。
多数外资实体企业认为,塞浦路斯经济发展优势在于其较低的税率、地理位置和较好的航空交通条件,其他优势还包括人力资源质量和生活质量。
外资企业认为,在消除官僚作风和提高公共部门办事效率方面,塞浦路斯仍有改善的空间。此外,塞岛南北持续分立、市场规模小、银行业问题以及 “塞岛既得利益团体”是外企的主要担忧之处。但多数外资企业认为,塞浦路斯正在朝着正确的改革方向前进。
据塞浦路斯统计局最新数据,2016年塞浦路斯对外贸易总额为76.3亿欧元,同比增长10.9%。其中,进口额59.1亿欧元,同比增长14.9%,从欧盟成员国进口总额为39.6亿欧元,占总进口额比为73.1%;塞出口额为17.2亿欧元,同比下降0.9%,向欧盟成员国出口额为7.9亿欧元,占比为45.9%;2016年塞进口总额约为出口总额的3.44倍,贸易逆差41.9亿欧元,同比扩大23%。
从国别看,2016年1-11月,希腊、德国、英国、以色列、法国为塞前五大贸易伙伴,双边贸易额分别为13.2亿欧元、9.6亿欧元、4.7亿欧元、3.0亿欧元和2.7亿欧元。其中,对希腊出口占塞出口总额的12.5%,自希腊进口占塞进口总额的21%。1-11月,中塞贸易2.6亿欧元,同比增长0.6%,中国为塞第六大贸易伙伴。其中,塞自华进口额为2.2亿欧元,同比增长1%,塞对华出口额为0.35亿欧元,同比下滑2.1%。
塞浦路斯税收体系
塞浦路斯拥有具优势且透明的税收体系,符合欧盟、经济发展与合作组织以及国际法律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塞浦路斯为投资者提供的优惠税收政策包括:
公司税全欧盟最低,仅为12.5%;
在大多数情况下,免股息收入税;
在大多数情况下,免外国常设机构(Permanent Establishment)利得税;
豁免股票、证券、债券和股份单位交易中产生的利润税;
股息、利息和版税等收入,如汇回来源国,不收取预扣税;
广泛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网络;
可适用欧盟指令;
无资本弱化规则;
无“受控境外企业”(CFC)规定,免除国外收入税;
灵活的重组规则和集团公司减免制度;
为船运公司施行吨位税;
无遗产税。
税收范围
塞浦路斯对所有塞浦路斯居民(个人和公司)的全球收入进行征税。
如一家公司的管理和运营在塞浦路斯境内执行,则该公司就是塞浦路斯的“税务居民公司”(Tax resident company)。
个人只需在一个财年内在塞浦路斯居留超过183天即可获得税务居民资格。
股利收益
公司从其他塞浦路斯“税务居民公司”获取的股息无需缴纳任何税款。在具体的情景下,此豁免也适用于塞浦路斯公司在其他司法辖区创立的常设机构。
但在以下情形下,无法给予豁免:
支付股息的公司/常设机构有超过50%的活动带来投资(被动)收益;
支付股息的公司/常设机构的税率比塞浦路斯的税率低很多。
如股利收入无法获得豁免,则应缴纳17%的国防税。外国税收抵免在塞浦路斯亦可扣除。如某常设机构的利润税没有得到豁免,则应缴纳12.5%的公司所得税。外国税收抵免同样适用。
资本利得税(CGT)
只有在销售位于塞浦路斯的土地和建筑物时,才征收资本利得税。
注意:购买非上市公司股份时,如该公司拥有塞浦路斯的土地和建筑,也需要征收资本利得税。销售其他资产,包括销售塞浦路斯境外的房地产和相关股份,均无需征收资本利得税。就股份而言,处置权益的收益和交易利润均免征所有税款。
无资本弱化规则
塞浦路斯税法无具体的资本弱化规定,即无债务与股权比例的限制。因此,塞浦路斯控股公司可用贷款方式进行融资,支付给母公司的利息百分百可得到抵扣。
“受控境外企业”规定
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相比,塞浦路斯没有太多的“受控境外企业”规定。塞浦路斯的“受控境外企业”规定只针对不是从实际业务活动中获得的特定类型的收入,主要目的是区分参与收入(主动收入)和投资收入(被动收入)。
其他重要条款
税务亏损可连续5年累计计入。集团公司减免制度适用于组成该集团的所有公司。符合欧盟相关指令规则的兼并、收购和分拆均可免除税费。
特许费(“知识产权收入税制度”)
塞浦路斯新的知识产权法律于2016年7月1日起生效,该法律符合经济合作组织《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5》的新规定。
根据新规,以下知识产权相关的收入可一定程度豁免税务:
“合乎资格无形资产”中获得的“合乎资格的利润”,可扣除80%的收入税;(“合乎资格无形资产”指2016年7月1日以后开发的专利和计算机软件,但与营销相关的知识产权不视为合格的无形资产,如商标。)
“合乎资格的利润”可根据具体公式计算。“合乎资格的无形资产”的总开支和上升支出会影响到最后的“合乎资格的利润”比率。
实际税率不到2.5%(实质上只有百分之二十的合格利润按12.5%的税率征税)
特许权使用费不征收预扣税;
塞浦路斯拥有广泛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网络;
关于“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欧盟指令规定了欧盟国家之间征收零预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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